二连浩特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公告
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》通知要求,请会计人员遵照执行。
为加强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,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,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会计人员队伍,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,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,根据财政部《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(财会〔2018〕10号)和《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》(内财会规〔2021〕18号,以下称《实施办法》),现将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有关事项和《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执行。
二连浩特市财政局
2023年3月27日
附件:1、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《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》的通知内财会规〔2021〕18号.docx
2、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.docx